会有谁不知道Auld Lang Syne(<<友谊地久天长>>)这首诗,这首俚歌,这首苏格兰民谣?如果真的不知道这首在全球流传,在经典片<<魂断蓝桥>>里充当主题曲,印在我们毕业纪念册上的Auld Lang Syne,就等于缺少了一条通道,来启发心底对时光和往日情怀的依恋,对明日又天涯的珍重又珍重.
罗伯特.彭斯1759年生于苏格兰西部一个佃农家庭.幼年时他只上过两年多的学,好在父亲虽为辛苦操劳的农民,却明白知识对于孩子的意义,夜来在繁重的劳作结束后,他亲自教导彭斯文法及神学知识.热情而天资聪颖的彭斯,12岁后继续前往离家很远的村落上学,学习英文之余还学习了优美的法文.
一定是那往返乡间的漫漫路途,给予了他更多关于故乡山河美丽景观的细致感受和闲思遐想的灵感.劳作不止的农耕生活,又给予了他可以对之发言的确凿资格.他把家乡美景的千变万化,佃农人生的辛酸欢悦,少年对爱情的渴望与想象,悉数编织到他的诗歌里.他的诗歌,又有从小在乡间田头听父老亲朋传唱的家乡民谣做基础,因此就有了音乐的节奏.世人可以抵抗冷漠和丑陋,但抵挡不住真情流露和优美雅致.
于是他的诗歌便如此流传开来.他大胆奔放,充满正义感,诗歌里淋漓表达着对于压迫的痛恨和对自由,民主的渴盼.于是苏格兰的农民,用辛苦挣来的钱买彭斯的诗集是首要之事.
1788年,彭斯考取税务局职员,每周要骑马去上班,就在那一段飞扬驰骋的时间里,他有了灵感,在给友人的一封信中,他写出了Auld Lang Syne,那一年他29岁,如同已经到了成熟年份的美酒,风华正茂.
多年后苏格兰人唱着Auld Lang Syne,和故乡告别,启程奔往新的世纪和人生.他们在美洲新大陆的每个可塑之地落地生根,在年复一年的拼搏中,在点起烛火的圣诞夜,唱起Auld Lang Syne,怀念故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.他们的声音流传开来,某一天搭上了<<魂断蓝桥>>这趟从美国出发,全球通行的列车,苏格兰之子罗伯特.彭斯的作品,就这样成了全球民众的一则情感乐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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